《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于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新证券法”)并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证券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规定有所调整,引发了业界对于“两年从业经验要求是否被删除”的讨论,尤其是与投资咨询顾问注册相关的部分。以下是对此问题的具体解析:
在2014年修订的《证券法》(即修订前版本)第一百七十条中,曾明确规定:“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证券专业知识和从事证券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两年以上经验。”
而在2019年修订通过的新《证券法》中,原第一百七十条的内容被整合与修改。新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按照相关业务规则为证券的交易及相关活动提供服务。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开展业务,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通过对比可以明确看到,原法中关于从业人员“两年以上经验”的具体年限要求,在新法的该条款中确实没有被保留。
这一变化的核心在于立法模式的调整,而非简单地“取消”了经验要求。其立法意图可理解为:
这是否意味着现在注册为证券投资咨询顾问(常说的“投顾”)就不再需要任何从业经验了呢?答案是否定的。
新《证券法》实施后,具体的人员资格管理遵循证监会发布的相关规定。目前,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投资顾问)的资格管理主要依据的是:
根据现行有效的监管规则,要申请注册为证券投资顾问,一般仍需满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总而言之,《新证券法》删除了原法条中关于证券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两年以上经验”的具体表述,是立法技术上从事无巨细的列举转向“原则监管+授权细则”模式的体现。这并不等同于法律层面直接取消了投资咨询顾问的从业经验要求。
实际的准入门槛,包括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相关经验,已转移至由中国证监会制定的部门规章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规则中进行具体化和动态管理。对于拟进入证券投资咨询行业的个人而言,仍需关注并满足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发布的最新资格注册规定,这些规定中依然对从业者的专业能力和相关经验设有相应标准。因此,在规划职业路径时,建议直接查阅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发布的最新注册登记指引及相关通知,以获取最准确、最及时的要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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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10:20:45